武昌理工教字〔2017〕8號
為實現“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戰略,實現培養高素質應用型專業人才目標,通過加強教學團隊建設,推動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師教學能力與創新能力,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建設目的
教學團隊是指以課程(包括實驗課程)、課程群建設為任務,整合教師力量,形成教學實施、研究與改革的教學業務組合。教學團隊的組建以有利于實現學校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為宗旨,以實現課程教學在人才培養中的作用為具體任務,通過建立團隊合作機制,強化教學基層組織建設,改革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開發教學資源,促進教學研討和教學經驗交流,推進教學工作傳、幫、帶和教師隊伍的結構優化。
二、建設目標
學校將構建“三級三類”教學團隊。其中“三級”指校級、省級和國家級教學團隊。“三類”是指學校各專業的公共課建設、專業課程建設和實驗實踐教學環節建設三種類別的教學團隊。通過校級教學團隊建設,培育更高級別的教學團隊。
三、團隊職責
1.開展課程建設與改革,制定符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課程教學大綱;
2.規劃和組織教學內容,推進教學方法與手段的改革,加強科研與教學的結合;
3.負責課程教材選用與建設;
4.改革實驗項目,推進實驗室建設;
5.指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自主創新活動;
6.組織申報精品課程、規劃教材、教改項目及教學成果獎等;
7.落實教師培養和梯隊建設工作,提升教師隊伍整體水平,培育各級教學名師。
四、基本要求
1.各教學單位可根據課程建設和實踐教學環節建設需要,組建教學團隊;
2.團隊負責人應具有較高教學水平、學術造詣和創新精神,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具有團結、協作精神和較好的組織、管理和領導能力;
3.團隊骨干教師應能長期擔任本科教學工作,具有講師以上的職稱或任職資格,具有主講本科課程2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完整主講過團隊建設系列課程或專業主干課程中的1門課程。
五、申報與評審
1.校級教學團隊的申報采取團隊申請和教學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學院對申請團隊進行評議,提出推薦意見和保障團隊建設的措施,上報學校教務處;
2.申報團隊需填寫《武昌理工學院教學團隊申報書》,并上交團隊成員主要教學經歷證明、科研成果復印件、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支撐材料;
3.教務處組織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對申報團隊進行評審。主要考察團隊課程建設目標、前期基礎條件、團隊成員的教學效果及教學成果。評審結果經公示后,上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學校發文公布。
六、建設任務
1.教學團隊在建設周期內必須建成1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
2.必須獲批1-2項省部級以上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
3.必須建設至少1部規劃教材;
4.實踐性教學團隊在建設周期內必須完成1項校級及以上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或取得1項校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
七、建設管理
1.獲批的校級教學團隊,學校將授予“武昌理工學院教學團隊”稱號,將創造條件向省、國家推薦申報更高層次教學團隊;
2.教學團隊建設經費使用由團隊負責人負責,按學校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3.校級教學團隊實行滾動建設,以4年為期。團隊每年均需填寫《武昌理工學院教學團隊年度建設進展報告》,由教務處組織檢查。對沒有開展工作或工作無進展的團隊,取消資格并終止經費資助。建設期結束后,團隊須填寫《武昌理工學院教學團隊建設總結報告》,學校將依據團隊的建設目標完成情況、標志性成果等進行考核。考核為優秀的團隊繼續列入下一批校級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省級、國家級教學團隊建設按同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八、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