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為保證期中考試規范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要求
本學期期中考試周時間為:
第8-9教學周(4月19日—4月30日),周一下午不安排專業課考試。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組織
1、學校成立期中考試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期中考試工作。
組 長:楊灼芳
副組長:詹明芳
組 員:姚川、高小紅
2、各學院成立期中考試工作小組,負責本院期中考試組織工作。
組 長:教學院長
副組長:教研室(系部)主任
組 員:教學秘書、任課教師
(二)考試課程
教學計劃中4個素質學分及以上的課程須進行期中測評。
(三)工作安排
1、公共課程(高等數學、大學英語等)考試時間安排表4月14日前發給各學院。
2、各學院于4月16日前將本院老生期中考試期中考試安排表報教務處考務科。
(四)具體規范要求
1.命題和審題要求
(1)命題范圍須符合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主要檢測學生對前期已學過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基本知識的內化程度。
(2)開卷考試題目不能有現成答案,閉卷考試客觀題比例須小于40%。
(3)考試時間不少于45分鐘。
(4)期中考試課程須制定一套試題樣卷,并同時制定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按規定格式用A4紙打印。
2.試題印制
(1)考前一周學院教學秘書將試卷上交考務科排期印刷。
(2)各學院安排專人在印刷廠統一領取。
3.考場安排要求
(1)教務處負責全校公共理論課程的期中考試組織安排工作(包括考試時間、地點、監考人員)。
(2)各學院負責專業課的期中考試,考場安排及考場規則均按期末考試要求執行。
(3)教務處在期中考試期間對各學院考試組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檢查。
4.閱卷、登分、質量分析、試卷裝訂和歸檔
(1)考試結束一周內完成評卷,成績通過教學信息化平臺向學生公布。
(2)閱卷標準按《武昌理工學院閱卷規定》中相關要求執行。評分、核分、登分及改分處均須由閱卷教師本人簽名。
(3)期中考試結束后,質量分析以教學反思的方式在教案中體現。
(4)期中考試試卷冊裝訂順序:期中考試試卷冊封面、期中考試成績單、學生答卷。
(5)期中考試試卷冊統一存放在各系(教研室)備查。試題樣卷、命題計劃表、命題審核表、參考答案、評分標準交由教學秘書在學院存檔。
教務處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