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為保證期中考試規范有序進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要求
本學期期中考試周安排為:
老生: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9日(教學周第10周)
新生: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30日(教學周第13周)
(周五下午不安排專業課考試)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組織
1.學校成立期中考試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期中考試工作。
組 長:楊 倫 蔡賢浩
副組長:蔣后國 詹明芳
組 員:高小紅 康 琳
2.各學院成立期中考試工作小組,負責本院期中考試組織工作。
(二)考試課程
開學期開設的4個學分及以上的課程須進行期中考試。公共課程(《高等數學》、《經濟數學》等)由教務處測評中心統一組織期中考試,《大學英語》由文外學院通過藍墨云班課開展期中考試,其它應進行期中考試的課程由各學院統一安排考試,考試安排報教務處測評中心備案。
(三)工作安排
1.公共課程(《高等數學》、《經濟數學》等)考試時間安排表11月2日前印發給各學院。
2.各學院于10月30 日前將本院期末考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含巡考安排)及學院期中考試安排表報教務處測評中心理論測評科。
3.教務處測評中心于11月2日前統一印發全校期中考試安排表。
(四)具體規范要求
1.命題和審題要求
(1)命題范圍須符合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主要檢測學生對前期已學過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基本知識的內化程度。
(2)開卷考試題目不能有現成答案,閉卷考試客觀題所占比例須小于40%。
(3)考試時間不少于45分鐘。
(4)期中考試課程須制定一套試題樣卷,并同時制定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按規定格式用A4紙打印。
2.試題印制
(1)考前一周學院教學秘書將試卷上交教務處測評中心排期印刷。
(2)試卷印好后在教務處測評中心保密室統一保管,各學院提前安排專人到教務處測評中心保密室統一領取。
3.考場安排要求
(1)教務處測評中心負責全校公共理論課程(不含《大學英語》)的期中考試組織安排工作(包括考試時間、地點、監考人員)。
(2)各學院專業課的期中考試由各學院統一組織。考場安排及考場規則均按期末考試要求執行。
(3)教務處測評中心、質管處組成巡視小組進行巡視。
4.評卷、登分、質量分析、試卷裝訂和歸檔
(1)考試結束一周內完成評卷,成績通過藍墨云平臺向學生公布。
(2)評卷標準按《武昌理工學院評卷要求》中相關要求執行。評分、核分、登分及改分處均須有評卷教師本人簽名。
(3)期中考試結束后,質量分析以教學反思的方式在教案中體現。
(4)期中考試試卷冊裝訂順序:期中考試試卷冊封面、期中考試成績單、學生答卷。
(5)期中考試試卷冊統一存放在各系(教研室)備查。試題樣卷、命題計劃表、命題審核表、參考答案、評分標準交由教學秘書在學院存檔。
教務處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