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試卷是衡量教師教學效果和評定學生學習狀況的重要依據,是合格評估的重要教學資料之一。為進一步規范試卷命題工作,現將考試命題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形式
所有課程按照《素質測評與素質學分認定管理辦法》(后寫《測評辦法》)里測評方式及規則進行,一共五種方式:即口試、作品測評、機考、實操測評、筆試(開卷/閉卷)。凡在考試周開卷考試的課程需提前申請,測評中心批示后方可執行。
教學進程表上列出的“考試課程”,統一安排在考試周進行期末考試;教學進程表上沒有的課程,最后一次課隨堂考試。
二、命題要求
1.副院長、系主任要對考試方式進行嚴格審核。
2.考試周考試的課程出兩套試卷,非考試周考試的專業課出一套試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與其配套。
3.考試周考試的課程,由學院下發《命題通知書》;非考試周考試的課程,任課教師自行命題;所有課程均須填寫《命題計劃表》、《命題審核表》。
4.命題教師按照《測評辦法》規定命題,須符合下列命題要求:
閉卷考試題型在5種及以上,考核知識綜合應用能力的題目(分析題、論述題、計算題、證明題等)分值比例應高于60% 。
開卷考試題型3種及以上,題目要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及創新能力,不能有現成答案。
5.所有表格、試卷模板采用最新版本(詳見附件)。
6.考試周考試的課程試題袋,含命題通知書、準印單、命題計劃表、命題審核表、試卷、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于第14周周四(5月31日)上交理論測評科。非考試周考試的課程試題袋,暫由學院保管。
7.考試周考試課程的試卷由素質測評中心統一印制,非考試周課程的試卷學院憑準印單自行到印刷廠印制試卷。
三、審題要求
1.系(教研室)主任須認真審題、切實履行命題審查職責。按照《命題合格標準》逐項審查命題質量(見附件)。
2.命題格式、命題內容、主客觀題比例等不符合命題要求的,系(教研室)主任須要求命題人進行修改或重新命題。
3.因審題不嚴,導致考試試卷不符合出題要求的,按《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追究系(教研室)主任責任。
四、其他說明
采取非閉卷筆試的課程,其考試形式及考試說明學院審批后,于5月25日前提交測評中心103室,待學校領導審批后再執行。
采取口試、機考、實操、提交作品等形式進行期末考試的課程,學院要對命題、考試過程、評分過程等環節嚴格把關,按照《測評辦法》規定的要求組織考試。
請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命題工作,嚴格按照學校規定開展命題,并切實做好命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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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